事项名称
分公司设立登记
审批类型
行政许可
办理机构
柳州市柳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
服务对象
企业
设定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2013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八号修正)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(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,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)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。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。
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办理条件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等规定
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,且满足以下条件:
1.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
2.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
3.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。
办理材料
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
办理地点
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工商窗口
办理时限
15日
联系电话
0772-7223989
办理流程
详见附件1
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
附件下载
1、分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
2、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目录
3、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
4、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(示范文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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